7月9日,鲁花集团发布关于山东鲁花集团对食用油运输管控情况的说明,称近日收到来自各渠道的消费者询问,关注食用油运输管控情况。 鲁花集团的说明主要有四点,一是首先使用公司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用于食用油运输业务;二是必须使用食用油专用罐运输食用油;三是遵循“三不”原则:装过转基因食用油不用,装过毛油或低质量等级食用油不用,装过其他油种食用油不用。四是装油前,需对食用油专用罐车油罐内外壁进行彻底清洁干燥,油品运输全过程GPS记录。装油后,对入厂食用油专用罐车进行逐车验车、查验铅封,油品取样检测,不合格的拒收处理。 据鲁花集团官网,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公司称是“中国花生油第一品牌”,现拥有集团现拥有员工20000多名,47个生产基地,横跨食用油、调味品、米面等多个行业,食用油年生产能力150万吨,调味品年生产能力30万吨,米面年加工能力50万吨。 西王食品(000639...
2024年7月27日凌晨0时10分许,我市开福区月湖街道舟桥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撞人案件,伤者均第一时间送往医院全力救治。
11月1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出口退税的政策,取消了铝铜初级产品等59项产品的出口退税,下调了太阳能等229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这个政策的力度可以说非常大,也得到了很正面的反馈。 出口退税实际上就是用中国人的钱去补贴外国人,让外国人能享受到更低价的产品,把内卷留在了国内。 2023年我国全年用于出口退税的总金额是1.8万亿,这是个什么概念呢?2023年中国的军费开支才15500亿。我们送给外国人的钱,竟然比军费开支还要高。就是这么一个概念。 所以说春秋笔法小作文这种东西危害是很大的,我这么一类比,相信很多人都是义愤填膺的:凭什么?凭什么要把这么多的钱送给外国人享受呢?顿时,出口退税就成了过街老鼠了,人人喊打。 我觉得讨论一个话题,不能过于极端地一边倒,当前的经济发展,出口退税确实到了应该逐步退出的时候了,我们在支持调降和取消出口退税的同时,也不能把出口退税批倒批臭一棍子打死。 要辩证地看问题,为什么要降低和取消,要了解它不合时宜的原因,同时也要承认它的历史作用,是非功过都有看到说到,然后我们才能得出一个相对客观点的结论。 这一次对太阳能电池之类的产品降低了出口退税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从这一个案例中,我们就能分析全出口退税政策的功与过。 我曾经做过好几期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节目,对这个行业多少了解一点。光伏产业以前的霸主是德国,美国和日本。中国在刚起步的时候,肯定是打工的角色,技术原材料生产设备和销售市场都严重依赖这些发达国家,自然,利润也是最低的。干的最多吃的最少。 然后金融危机爆发了,各行业都陷入了低谷,光伏行业也不例外,到了2010年,欧美日韩的光伏企业就开始起诉中国,说中国倾销,要求展开调查。 随即,欧美就开始了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最终裁决,加征惩罚性关税,最高税率达到了254%。那几年,中国的光伏企业死了90%。 这就结了仇了,于是,中国的光伏产业开始了自力更生,国家也给与了大量补贴和支持,终于,中国在光伏行业干到了世界第一。 你光在国内世界第一也没啥意思,你得报仇啊,要报仇,就得拿下全世界的市场,让传统的这些光伏霸主国家的货卖不出去,挤死他们。 这个时候,出口退税就是一个有利的武器了,即使说同样的成本,光是一个出口退税,中国的产品就能比你便宜13%,更何况中国的光伏产业已经是全球第一了,成本和质量本来就比德日美这些国家强。 就这样,日本先倒了,接下来是德国,再下来是美国。一个不落,全部干掉了。在中国光伏产业逆袭的过程中,出口退税是立了大功的。 光伏产业只是一个例子,实际上在很多产业中,中国从落后到登顶,出口退税都是一个重要的助推力。 然后,我们还是以光伏产业为例,看看现如今出口退税是怎样不合时宜的。 全世界都给干趴下了,中国的光伏企业没了对手,就只能是窝里斗了,斗到什么程度呢?斗到了海外的产品售价比中国国内还要便宜,都偏离人们的正常认知范围了。 比如说我是一个光伏电池的小厂,我一核算,这一箱出口的货,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是一万块钱,那么好,我就卖一万块钱,甚至我还倒贴运费,到岸价一万块钱我就卖。 为什么呢?我如果不这样报价的话,可能我的货就卖不出去了,隔壁张三的厂子说不定报价比我还低呢! 那我怎么挣钱呢?我就挣出口退税的钱,只要我卖出去了,国家会给我退13%的税,我贴点运费还能剩点。 就已经卷到这种程度了。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出口退税就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了。 本来它是一个让你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助推工具,但是现状是你在全世界已经没有竞争对手了,只剩下窝里斗了。那么出口退税自然就变成激励你窝里斗的工具了,这就是它不合时宜的地方了。 所以说,只要是中国产品在全世界已经占统治地位的项目里,其实都没有必要再实行出口退税了。这一次直接取消铝,铜这些初级产品的出口退税就是一个很好的思路转变。特别是铝,这玩意贼耗电,全世界只有中国才能玩得起,根本就没有竞争者。 老外也是心知肚明的,这边调整出口退税的公告一发,那边伦敦金属期货的铝价立马上涨。你没得选,就算是中国铝价涨了,你捏着鼻子也得买,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拿着自己的血汗钱去补贴外国呢?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初级铝产品,全世界没有对手,我们可以直接取消了,那么你刚才举例的光伏呢?不也没有对手吗?为什么不也直接取消呢? 说得好,这就问到点子上了。这就是治国和治家的不同之处了,治国你要考虑的问题可就太多了,光伏行业出口退税是调降而不是取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们知道电解铝这个行业,小企业是玩不了的,那都是国企央企。国外没有对手,那就把出口退税直接砍掉,没有什么后遗症。即便有点小问题,也都是国资委发改委一句话的事儿,很好解决。 但是光伏产业可就复杂了,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直接从业人员300多万,已经是尾大不掉了,这就只能是慢慢来,不敢搞一刀切。 从13%降到9%,这四个点的利润损失就可以先淘汰掉一部分企业,等社会消化掉这部分负担之后,再往下调,一直调到供需平衡。就像是减肥一样,你可以从一日三餐改成一日两餐,但你不能说我一口不吃了,这是一个道理。 其它的产业其实都差不多是同一个道理,不是说中国不愿意取消出口退税,而是国内各个行业都是百万漕工衣食所系,你要考虑的方方面面实在是太多。 很多行业,早就应该取消出口退税了,为什么不取消呢?实际上就是国家花着钱,保住部分行业的工作机会,还是拿光伏行业为例,如果说这一次直接取消出口退税,那么立即就是最少百万人的失业大军出现了。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暂时无解。只能慢慢来。 出口退税这项政策,我们还要客观看待,比如这一次调整,就没有将汽车类目列进去,为什么呢?很明显,我国的汽车出口还面临着许多攻坚战要打,在国内打赢了还不够,你还要占领世界市场啊。 别的行业的出口退税已经臭大街了,但是在汽车领域,出口退税还是香饽饽,这就是要辩证地看问题。 时至今日,降低和取消出口退税已经成了大势所趋,这不仅是国外对于中国的要求,即使从中国自身利益出发,也到了必须要改变的时候了。 第一,财政上也受不了了。出口退税,退的是什么税呢?是企业在生产中要依法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收,这些税收本来都已经进入国库了,完全可以用在国计民生的各项开支之中,1...
30日晚,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混双决赛中,中国组合王楚钦/孙颖莎4:2战胜朝鲜组合李正植/金琴英,夺得乒乓球项目混双金牌。 让人意外的是,李正植/金琴英这对被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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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在一个装饰豪华的场所正在进行“鑫聚幸和贵阳医院开工大吉”活动,室外挂有“诊所”的招牌,在室内有“产后康复中心”的匾牌。该局医政处一位姓庞的女同志说,诊所和医院的性质不一样,视频中的场所可能是一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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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是在12日的晚上听到了这个好消息,“大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都非常激动,可以说激动到流泪了。万民村的另一位吴姓负责人在一旁补充道,姜萍有个姐姐叫姜琳,比她大三岁…
随后,亮亮再次来到自动扶梯口处从扶手带的外侧双手抓住扶手带,其身体立即被上行的扶手带提起,并在穿过扶手带与周边栏杆之间的空隙后,于三楼梯井处坠落至一楼,亮亮当场昏迷。自动扶梯本身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及安全隐…
新华社华盛顿7月21日消息,在民主党内部的强大压力下,美国现任总统拜登21日宣布退出2024年总统竞选,并表示支持提名副总统哈里斯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 拜登当天
去年9月初,刚上高一的吴花(化名)哭着跟母亲说出了一个心中的秘密:自己读四年级时,在一所幼儿园寄宿期间,遭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某雄性侵;之前一直不敢说,是因为王某雄威胁她,她很害怕。刘女士说,王某雄一直不承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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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周潇枭 北京报道  地方盘活资产化解债务的努力突然爆火。 8月28日,一张图片在社交平台上广为流传,这是一份《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璧山区“砸锅卖铁”工作专班的通知》的截图。图片显示,专班的组长为璧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组长为区财政局局长和区国资中心主任。 据湖南日报报道,璧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证实,“砸锅卖铁”工作专班已开始运行。 事实上,“砸锅卖铁”的表述出现在多个地方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和财政部门官员表态之中。专家指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很有必要,地方政府积累有大量资源资产,可进行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等运作。 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砸锅卖铁”的表述不止出现在重庆市璧山区。今年6月披露的重庆市发改委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中提出,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编制“砸锅卖铁”盘活变现资产资源方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2024年预算报告指出,2023年当地深入开展“砸锅卖铁”“壮士断腕”资产处置专项行动,深挖存量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国有房屋资产、股权债权、土地资源等。积极对接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及市属国有企业,拓宽资产盘活路径,落实资产处置102宗,变现9...
从2016年开始,利用第一节的内容分析一下未来60年(一个甲子)的股市演化。           我们看到,最后两个竖列的“走势”和“详细走势预测”栏目里,有一此走势是相同或相似的。这一方面是由于历史会重演,另一方面也受到第一章第二节内容“年内周期轮回波动规律”的影响。股市的周期波动就是一个轮回,翻来覆去就那几个花样,没什么新意。         开始的一行2016年是丙申年,结束的一行2076年也是丙申年,这是一个甲子的轮回。因为中国古代天干地支纪年是按照60年一个轮回来计数的。同样的道理,2007年丁亥年,2067年也是丁亥年,60年后,就会有一个相同干支的纪年出现。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配对,只能是“阳干配阳支,阴干配阴支”,所以最多只能组成60个组合。一个甲子就是60年。         另外纠正一个观点:利用天干地支测股市是神奇、神秘、高深莫测的文化。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可以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天干地支在整个易学体系里,只相当于小学算术的地位,是最基础的,就是用这个最基础的知识,用来预测股中,那也只是杀鸡用牛刀,非常小儿科,大家有这个印象是因为对中国传统文化不了解,对易学不了解。         如果天干地支预测只能算是小学算术,“八字预测和八卦六交”就是初中代数了,高中数学就是“梅花易数”了,大学的基础微积分就是“奇门遁甲,大六王,金口诀”了。数学专业的数论那就是推背图藏头诗了。         不同的易学预测有不同的分类和功能,像奇门遁甲就是用来排兵布阵打仗的,用来计算进攻的方位,发兵的时间。现在互联网也比较发达,大家可以自行搜索科普。         不过所有的易学知识都是来自“河图洛书”,这也是中华文化或者说“华夏文明”的本源 作者:梓奇521链接:https...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民事案件再审程序相比一审、二审程序较为繁琐,本文主要基于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基本问题做梳理,以期对读者形成有益参考。 一、启动再审的途径有哪些? 1、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再审程序启动的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一种途径。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199条、201条) 2、检察院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 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民诉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提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通常先是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检察院审查后提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少数情况下检察院也可能主动发现而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208条、209条) 3、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情况相对较为少见,此种情况通常是法院基于当事人通过信访等途径反映的线索,发现错误进而启动再审。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198条) 对于这三种途径该如何选择,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首先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这两种是最主要的途径。如果仍未获得支持,可以尝试通过信访途径或者其他合法途径,争取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 二、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再审? 1、判决书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是有以下几种例外情况: (1)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婚姻关系从法律上即为解除,当事人可以另行结婚。如果允许此类案件申请再审,将会导致婚姻人身关系的矛盾和混乱。 当然仅是针对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得申请再审,对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部分可以申请再审,对判决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202条,民诉法解释第380条、382条) 2、裁定书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除了以上两种裁定外的其他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在(2021)最高法民申1883号案中,最高院明确指出,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除前述两类裁定外,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本案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二审裁定,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范围。 之所以对这两类裁定做特殊规定,是因为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生效后当事人是不能以同样的请求、事实和理由起诉的,一旦这类裁定存在错误,则损害了当事人请求司法救济的起诉权,涉及当事人的基本程序保障。而其他裁定,如管辖权异议、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均不是对民事争议的实体性解决,均不涉及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及实体权利义务。 (相关法条:民诉法解释第381条) 3、调解书 对生效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了如下法院应当再审的13项法定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再审申请书中明确是基于何种情形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当事人再审中提交新的证据,对于为何在原审中没有提交,当事人需要说明理由,以便法院判断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是否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或者恶意。以下情形,法院可以认定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成立:(1)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2)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3)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4)在原审中已经提供,原审人民法院未组织质证且未作为裁判根据的。如果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如果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交,法院没有组织质证,但是作为裁判依据,就属于“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情况。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交,法院没有组织质证,也没有作为裁判依据,再审应当基于“有新的证据”这一事由。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原审中拒绝发表质证意见或者质证中未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是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非审理上的程序错误,不属于此种情形。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包含以下情形:(1)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2)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3)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4)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5)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6)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 如果适用法律错误,但是判决、裁定结果正确,不能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以下情形均应当认定为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1)不允许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的;(2)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审理的;(3)违反法律规定送达起诉状副本或者上诉状副本,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利的;(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其他情形。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诉讼请求,不只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也包括二审上诉请求,即也包括二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的情况。但是如果一审中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但当事人没有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则不能再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这里的法律文书限于以下三种:(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2)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3)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如果原审判决、裁定依据的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虽然不属于此种情形,但仍可以考虑依据其他事由如“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来申请再审。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这里审判人员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必须要有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200条,民诉法解释第387—394条) 四、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诉法第200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期限,按照规定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但是如果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现案件确实有错误,仍然可以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如果法院没有依职权启动再审,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尽管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超过法定期限,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也不予受理,但是附加了一个例外:不可归责于其自身原因的除外。而且实践中,也不乏超过期限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检察院实际受理的案件。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127条、205条,民诉法解释第384条) 五、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再审?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原告、被告属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实质上是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向法院提起了一个新的诉讼,他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法院实质是将两个诉讼,即原来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本诉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合并审理。所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属于案件当事人,也有权对案件申请再审。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法院判决他承担民事责任,他就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所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有权申请再审。在(2019)最高法民申3847号案件中,最高院也认为,未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权提起再审申请,并因此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2、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申请再审。 这里的权利义务承继者限于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情况下的权利义务承继者,不包括生效判决、调解书债权转让情况下的债权受让人。 3、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申请再审。 案外人申请再审极易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混淆。 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有不同的情况:有些是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有错误,损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此种情况下执行异议被驳回,应通过案外人申请再审处理;有些是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无关,仅仅是对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标的予以执行有异议,或者认为执行行为对自己的权利有所影响,此种情况下执行异议被驳回,需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2012年民诉法修改新增加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在现行民诉法第56条第三款中,指的是非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案外人申请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在保护的对象上存在一定的重合,一般来说,如果案件还未进入执行程序,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需在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申请再审,如果案件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之后进入执行程序,仍可提出执行异议,但是异议被驳回后不能再申请再审。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56条、227条,民诉法解释第301条、303条、375条、423条) 六、当事人应当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民诉法第199条,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按照“上提一级”的原则,即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既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院2021年9月27日发布、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对民诉法第199条进行调整适用。根据该办法第11条,当事人对高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原则上向原高院申请再审,两种情况可向最高院申请再审:(1)申请人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主要证据和诉讼程序无异议,但认为适用法律有错误的;(2)原判决、裁定经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当事人对高院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一律向原高院提出。 对民诉法申请再审管辖法院进行调整适用,主要是为确保四级法院主要职能的实现,即: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人民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相关法条:民诉法第199条,《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第11条) 七、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民诉法解释列举了以下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补充: 1、再审申请书;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有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相关法条:民诉法解释第377条、378条)
今年9月,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向教育部党组和31所中管高校党委进行巡视反馈,其中一半以上高校被指存在不同程度官僚主义问题。“象牙塔”不扫,一样藏污纳垢;学术圈不加强作风建设,亦然歪风侵蚀。与党政机关相比,“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既有相似性,又有独特性,还有隐蔽性,带坏校风、师风和学风,危害不容小觑。 现象一  “官气”十足,衙门做派 有些高校行政机构效率低下,部分行政干部颐指气使,把校园变“衙门”。有的师生在去盖章签字时,遇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华北某高校学生说,学校教务老师一周只有半天时间对学生办理业务,遇到急事只能“干着急”。有的高校办事流程繁杂,一些事务性工作需要职能部门盖好几个章,有学生为补办学生证到不同部门来回跑10趟。 行政权力掌握资源分配,导致一些教职人员追逐“官职”,有人为此还大费周章。如内蒙古某大学一名教研室主任为竞聘校处级干部,竟然向时任学校党委书记行贿。在一些学术资源有限的高校,经费审批权大多集中在校领导手中,行政领导往往在经费划拨、项目申请、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等方面起决定性作用。某高校理工科院系一名副教授表示,普通教授也许拿项目不容易,可如果有了行政职务,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 还有一些人官学一体,美其名曰“双肩挑”,实则“两头吃”。有的一边占据领导干部位置,一边又经常以学者身份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等,既头顶领导光环参与学术资源分配,与普通教师争利,又利用领导身份排挤学术竞争对手,引发干群矛盾。 现象二  门户林立,近亲繁殖 以同门情谊打造利益圈子的现象在一些高校不时存在。有的学科所谓“大佬”徒子徒孙遍地,以师生、同门为纽带互相提携,形成封闭的“圈子”。一些重大科研基金、重要科技奖项和人才项目评审深受“大佬”及背后“圈子”影响。有的高校在招收研究生时执行“双重标准”,对外校报考者从严从难,对本校本院系报考者青睐有加。“圈子”不加约束,就会演变成派系,派系之间不单是学术上的分歧,还有行政权力和项目利益上的争夺。某高校一名研究生介绍,自己所在学院人数不多却存在好几个由不同教授为首的派系。如果派系间相互争斗,互不买账,对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都会带来不小的伤害。 在年轻学生话语中,课题组内“大老板”“小老板”称呼不时出现,有的“大导”掌控一切,以家长作风扭曲学术传承。一些学术权威掌控学术话语权,在一个门派中不允许有不同于“师傅”的左见,打压排挤不同学术观点的人。个别人还把学生视为附属品、免费劳动力,学生不仅在实验室里加班加点帮导师做课题项目,还要频繁打杂、跑腿干一些与学术研究无关的事情。更有甚者以通过论文、顺利毕业等条件来要挟学生,搞学术霸凌。 以靠校吃校进行利益交换,是近亲繁殖的另一种形式。有的高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想方设法把配偶子女等亲属安排进高校圈子工作。近年来,北京在巡视市管高校时就发现有的高校“干部人选个别酝酿沟通不够,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返聘,夫妻、亲属在学校任职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高校教职工互相请托关照亲朋子女。西南省份某高校教务科长就因私下接受同事请托,为其女在缓考中弄虚作假,提高研究生推荐免试课程成绩,最终被严肃查处。 现象三  不务正业,攀附结交 对于高校教师来说,潜心治学应是本务,一些人却为争项目经费削尖脑袋。跑项目、要经费的时间多了,潜心研究、教书育人的时间就少了,找门路、搞经费的时间多了,躬身研究、与学生在一起的时间就少了。有的甚至在项目到手后立马分包给课题组的年轻老师或学生,自己动嘴不动手,出钱不出力,成为“学术包工头”,把师生间“授”与“学”的关系异化为老板与员工的雇佣关系。 常言道“板凳甘坐十年冷”,一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往往会耗费科学家毕生的心血。但是个别高校老师却沉不下心、静不下气,忙交际应酬无暇教研。比如,有的不重教学重创收,频繁外出授课、演讲、做兼职,只想把高额出场费“收入囊中”;有的穿梭于各式会场,四处露脸捞“声名”、拓“圈子”,对学生无暇顾及;有的成为领导干部后热衷觥筹交错、迎来送往,在交际场中长袖善舞,不把心思花在学校管理和建设上。 个别高校领导和老师把社会上的商品交换原则带进“象牙塔”,把学术资源作为攀附权贵的手段。有的领导、富商乐于“攻读”在职硕士、博士,一些教授也乐于招收这样的“学生”,甚至不惜降低学术要求,而有的高校则热衷邀请一些没有教学经历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名流”担任客座教授。 现象四  好高骛远,贪图虚名 高校发展建设需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然而一些高校领导对大学的基本特征、发展规律和办学特点等不认真研究,闭着眼睛唱高调,高校发展贪大求全。有的高校盲目提创建世界一流,热衷炒概念。有的高校办学特色不明显,办学定位、学科以及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存在类同现象,只为“赶热门”一哄而上,或一门心思把规模做大好升格,学科专业盲目求全,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有高校教师对此评价说,“有的学校仅注重‘量’的扩充,缺乏‘质’的提升,导致‘饼’摊得太大,人力和财力很难保证正常的教学质量。” 一些高校在“赶浪潮、抓热点、贴标签”的氛围中,学科建设急于求成。如,内部各类研究机构成立了一家又一家,对外合作院所搞了一个又一个,效果如何无人过问。这样的高校对基础研究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短期效应,忽视长远建设。“对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卡脖子技术等支持不够”,某高校教师直言,这些项目长期攻关才能出成果,纯属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所以有的人不愿干不去干。 一些高校领导干部习惯高高在上,不愿深入师生和教研一线。有的制定政策不征求意见,独断专行,有的缺乏调查研究,“拍脑袋”决策,有的管理僵化,脱离实际。一位高校教师就抱怨学院出台的有关科研经费规定只顾降低经费滥用风险,忽视科研工作实际,“每个学科乃至每个项目的科研都有其特点,学院却把经费用途规定很‘死’,比如多少钱买书、多少钱用于学术交流、多少钱用于办公用品,操作执行不便。” 追权逐名贪利致使浊气难除 长久以来,“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难以根治,自有其适宜生长的“土壤”。 官僚主义的表现各式各样,但背后都与权力二字息息相关。行政权力很好使,是催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高校习惯以行政命令统领学术。少数人不学却有“术”,将社会上拉关系、搞钻营的不良风气带入高校并从中获利,不但掌握了大量学术资源,还能轻易获得学术地位和荣誉。如此环境浸染下,一些高校教师逐渐产生了“教授不如处长”的想法,认为与其坐冷板凳搞科研,不如走出实验室搞关系,实现名利双收。 高校过度行政化,一方面,高校管理人员以行政逻辑来处理学术问题,阻碍学术正常发展,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处理行政事务挤占大量时间精力。更值得警惕的是,行政权力的诱惑让一些教师变得浮躁,侵扰校风学风,甚至让一些学生也有样学样,少数学生干部“官气”十足,从中可见一斑。 高校里同学、同门、同乡等关系复杂,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背靠“山头”有底气助长近亲繁殖。有的高校老师长期深耕一地、深耕一域,容易滋生“一个人单打独斗,比不上一群人合起伙来”的想法。“山头”树大根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圈就此形成。 讲究门户之分、圈子文化盛行,扰乱了正常的学术科研秩序,损害高校选人用人公平性,伤害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教职人员积极性。此外,“人情大于天”的环境造成一些人认为,如果自己不随波逐流就会被排挤、淘汰,因此想方设法拉关系、进圈子,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有些人对官僚主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朝中”有人得实惠,在利益驱使下接受甚至还利用这种歪风谋利。对于高校教师来说,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成果评奖等均与个人职业发展密切相关。在这些方面学术权威拥有很强的话语权,导致很多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得不投靠“大导”以求“庇护”。某高校教师举例说,在监管不到位、资源不充裕的情况下,如果导师或者关系好的人是评选委员会的成员,自己就有“优势”,“我认识的导师多一票,关系好的又可以多一票”。因此,在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多唯”倾向下,混脸熟、贴名字、求提携、认门户、攀交情、搞关系等现象随之出现。 在职称评定指挥棒驱使下,学术话语权一定程度上被掌握在少数权威手中,容易导致学术“同质性”强,甚至演化为学术垄断,影响创新思维和创新人才培养。此外,科研成果唯少数学术权威的“票数”论,评审以亲疏作标尺,长此以往影响科研质量。 “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歪风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时并不引人注目,在监督乏力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容易悄然滋长。当前高校“四风”主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来管来纠来治。除人手有限外,还存在监督措施不多、方式单一、办法不灵等问题。有的高校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偏软,压力传导不够。还有的高校抓“四风”多集中在吃喝收礼等显性问题上,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涉及较少。某高校教师坦言,“查处的官僚主义问题数量微乎其微,有的问题传播到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才会去查。” 监督执纪问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怕伤和气、怕掀盖子,让官僚主义在高校有了生存空间和蔓延土壤。缺乏正风肃纪的强力震慑,一小部分人产生“高校特殊论”的想法,致使隐藏在“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歪风难以祛除。 还菁菁校园一片净土 高校担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根治“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有助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塑造时代新人。因此,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凝聚合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 驳高校“特殊”。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秉持“高校不是党政机关、知识分子不是领导干部”的论调,认为高校里的官僚主义没有那么严重、纠治起来可以不那么较真,对这种错误观点必须坚决驳斥。全面从严治党,高校不能例外。首先,要深刻认识到“象牙塔”里的官僚主义造成的危害尤甚。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如果任由官僚主义蔓延,既对青年危害极大,更严重损害党和国家持续发展、兴旺发达,绝不能放任,必须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彻底铲除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其次,要深刻认识到高校并非真空地带。对社会上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高校不能独善其身,时刻有被不良风气包裹、侵蚀的风险,整治官僚主义不能把高校置身事外。再次,要深刻认识到一些已查处案件暴露出劣迹斑斑,警示整治刻不容缓。北方工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沈志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吴松等人的违规违纪行为令人触目惊心。“象牙塔”一旦变黑,对民众心理冲击、党的治理效能影响都是无法估量的,必须坚决清除高校内的污染源,还“象牙塔”以洁白清正。 去行政衙门。去行政化、破除官本位有利于树立一切为了科研、一切为了教育的导向。一要拆庙,精简行政管理机构,对原有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把工作职能与工作性质基本相近的职能部门进行合并或重组,避免叠床架屋、衙门林立。二要减人,参照教育部施行的生师比,把行政干部数和师生数比例纳入统计评比,对行政干部进行核减,严防因人设岗、滥设副职、虚职和闲职等现象。三要限权,严控行政部门对学术工作过多干预,控制内部会议数量、发文数量、检查评比次数等,切实减轻科研人员的非业务性工作负担。四要架桥,畅通高校师生沟通机制和渠道,通过设立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组织座谈等形式听取师生意见建议,践行高校领导每学期全流程体验学校具体业务,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 破学术依附。打破相互封锁、彼此封闭的门户之见,营造开放的学术生态。一要建立回避制,严把入口关,培养学缘结构多元化的师资队伍,实施“控制本校毕业生留校任教制度”,打造差异化、梯队式人才“蓄水池”。二要建立追责制,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严防感情票、利益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审等资格,强化责任追究,扭转评选时一窝蜂上、出问题时没人负责的乱象。三要建立信誉制,健全专家选聘与退出机制,如发现相关问题,按照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程序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对纳入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从专家名单中剔除。 强监督质效。推动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落实、监督有形有效。要攥指成拳,充分发挥上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加强驻教育部门纪检监察组与高校纪委联动,运用督办、领办等方式,逐步解决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人太熟不好办、人太散办不了”等问题,形成查纠官僚主义合力。要精准出拳,注重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多请师生“把脉”,运用实地督查调研、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跟进处置,通过开展谈话提醒、约谈批评、诫勉谈话等,常态化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咬耳扯袖”,把日常监督做到位。要重拳出击,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让“象牙塔”里有害群之马。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坚持定期公开发布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情况,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让耍官僚主义的人不仅丢权,还要丢人、丢脸,切实加强震慑效应。
据法国媒体报道,法国演员阿兰·德龙去世,享年88岁。他是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最受欢迎的法国演员之一,出演的电影《佐罗》《黑郁金香》给全球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据悉,阿兰·德龙的孩子称,他在家中平静离世,家人们都陪伴在身边。 阿兰·德龙17岁当兵,4年后回巴黎,当过酒店招待、市场搬运工。 1957年,他被法国电影导演伊夫–阿莱格里看中,在《当女人卷入时》中演一个小角色,就此在演艺圈出道。 早期电影中,他时常出演美貌的杀手或阴谋家,但英俊的外表并未限制他的戏路,后来他主演的《西西里家族》《博萨林诺》《血环》3部警匪片更是在法国大获成功,使他名噪一时。 经过多部影片的积累,阿兰·德龙在《黑郁金香》《佐罗》中大放异彩,充分展现了其精湛演技。 对于中国观众而言,最熟悉的无疑是阿兰·德龙在《佐罗》中除暴安良的侠义帅气形象,让他成为了当年无数观众的偶像,大家心中的英雄。 片中,阿兰·德龙是“欧洲第一剑士”唐迭戈,继承好友遗志,看起来像是纨绔子弟的总督,一切事物均假手他人,其实是大受民众欢迎的蒙面黑侠,警恶惩奸,锄强扶弱,”佐罗”可以说是上世纪70年代最受欢迎的“超级英雄”。 在演艺圈活跃了近60年,阿兰·德龙演过超百部作品,2019年,他在戛纳国际电影节获得荣誉金棕榈奖。 2022年,阿兰·德龙儿子接受访时曾透露,他的父亲已经决定在瑞士实施安乐死,这一决定也得到了子女们的支持。 那两年很多新闻也曾报道,阿兰·德龙本人接受采访时也透露决定安乐死,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在2019年经历了中风,不堪中风后遗症的折磨,“失去视力,腿脚不便,关节疼痛……感觉很不好。” 当时的新闻让很多人感慨:“曾经神一般的佐罗也有谢幕的时刻。许多传奇都是在乍然离去后我们才后知后觉一个时代的结束,而这次却提前预告了他的离去。” 如今,距离这个提前预告又过去了两年,我们不得不和这位迟暮英雄正式说一声再见。 他的离去,不仅是又一位优秀的演员离开了我们,也让很多影迷表示哀悼的同时,也感慨“又见证了一个时代的落幕”。 再见了,“永远的佐罗”!
7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五指山市住建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该政策是为了吸引更多人才来到五指山,留在五指山。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多个省市都曾出台过允许在校生买房的政策,一方面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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