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大气粗的量化大厂,正在实践无远弗届的涉猎范围。几个月前,一个有趣的传说流传在AI界:中国持有高性能GPU最多的机构不是人工智能公司,而是一家量化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就是——幻方量化——(曾经)业内第一家突破千亿大关的量化私募机构。但这家管理规模超600亿的大型量化机构“心胸”远不止此。资事堂发现:幻方背后的...
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5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网上关于“律师称两天收到同案相反‘判决’”引起网民关注。经核,网传案件是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目前,平桥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7月22日晚,中国人民大学针对一起教师涉嫌性骚扰女学生的严重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介入调查。 据中国青年报7月23日报道,举报导师的人大学生通过微博发文: 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学院非常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危,担心我受到二次伤害,担心我受到其他影响,为我考虑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 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值得注意的是,教授王某某被学校开除并解除聘用关系,其后续退休金会受到影响吗? 据大象新闻7月22日报道,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郭新华律师表示,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的规定,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基本退休费会按规定进行下调;对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劳动者在快退休了的时候被判刑,如果符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条件,还有退休金。但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的时候不能领取退休金,一般要服刑完后才能领取,被判处拘役和缓刑的则在服刑期间还能领取。”郭新华表示,王某某的性骚扰行为不仅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还将很大程度影响到其晚年的经济来源。 撇开对个案的关注,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师德失范现象。这不仅需要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学生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当行为及时举报,让不良风气无处遁形。 人民网7月22日晚发表评论《坚决清理师德失范的害群之马》称,面对举报,中国人民大学主打一个快,反应迅速、调查迅速、处理迅速。这种处理,不仅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给公众一个说法,也彰显了学校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的价值取向。 害群之马不可留,高校清誉不可毁。中国人民大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既是对当事人负责,对家长负责,也是对教师群体和高等教育的集体声誉负责。 “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立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师是落实这一根本任务的主体力量。如果教师在师德上出问题,如何葆有师道尊严、传道授业?如果教师无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如何赢得安身立命、教书育人?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比如,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很显然,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才能赢取尊重。王某某受到严肃处理,成为一个反面典型,从另一个方向凸显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也必将产生长久的警示意义。 “师德者,师之正气也。”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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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黑木耳,陕西省柞水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黑木耳,侧生于树木上,形似人的耳朵。柞水县因柞树多而得名,柞树是生产食用菌黑木耳、香菇的优等菌材。柞水黑木耳味道鲜美,个大肉厚,营养丰富,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被外界公认的保健食品,有山珍之称。201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柞水黑木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在陕西考察调研,点赞柞水木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二号公布 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   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四条 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第十二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十五条 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第十七条 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   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第二十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其中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第二十三条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第二十四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第二十五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适用范围、价格水平,应当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整。   消费者、经营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 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二十六条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第二十八条 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第二十九条 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   第三十条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第三十一条 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 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帐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政府部门价格工作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第三十八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发布上述视频的当事人“大逗猫”,据其回忆,事情发生在8月25日,她和男友入住了朗德酒店三楼的一间套房,两人在客厅吃了晚餐后,大逗猫去卫生间洗了衣服,男友则躺在床上,随后“大逗猫…
2018年3月,教育部等部门颁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并在当年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
9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俄新社记者的独家分析发现,基辅不顾生产商的反对,继续通过波兰公司的子公司和个人及业主购买中国生产的无人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毛宁说,我不了解你提到的具体…
7月3日,一网友实名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创伤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引发关注。 据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消息,7月3日晚,记者从上海市东方医院获悉,院方已接到举报。目前,院方已暂停孙某新医生医疗工作,并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调查。 7月3日,上海市东方医院发布关于孙某新医生相关舆情的说明。以下为全文: 针对近日网传孙某新医生“泄露患者隐私”的问题,医院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暂停孙某新医生医疗工作,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调查; 2、医院将本着严肃认真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一切为了患者,这是医院秉持的和应有的宗旨,上海市东方医院将持续改进。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切、监督和批评。 南都此前报道,有消息称,近期有网友举报上海市东方医院本部创伤外科主任孙某新,称其在微信传播病人在手术麻醉时的下半身裸体照片、多个病人手术信息,并与病人发生关系等。 7月3日,针对上述举报情况,上海市东方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已经知晓此事,“目前内部正在了解和处理”。对于网络上的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该工作人员表示,正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据新京报,7月3日,记者联系到举报人余女士,她称,其本人曾是孙某新的患者。余女士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11月至12月,孙某新曾向其发送过一位女性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和视频,2023年6月,孙某新又向其发送了一位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余女士告诉记者,这些照片和视频在发送给她时,均未打码,暴露了病人的隐私部位。此外,孙某新还在2022年、2023年分别向其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的图片,信息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 7月3日,上海市东方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医院将本着严肃认真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事。同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一工作人员称,已接到举报信息,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12月11日,市民称广州一女婴在卫生院接种疫苗后,不到24小时死亡。当事婴儿家属发视频称,孩子于12月10日接种疫苗后身亡。记者核实到事发卫生院系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记者从增城区疾控中心获悉,事发…
普京在谈到乌克兰问题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俄罗斯都不会允许乌克兰制造出核武器。 普京表示,俄方有意尽快结束乌克兰冲突,并已准备好就和平结束乌克兰冲突开展对话,但这必须基于伊斯坦布尔协议。相关对话可以在沙特举…
@北京青年报 消息,7月24日,唐尚珺发文称,已录取至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感谢大家关心。 此前,7月22日,唐尚珺发布视频,显示其已经投档到华南师范大学。
提及自己在网络上受到的关注,张林峰说:“作为一个做科研的人,因为‘年轻’被大家关注到,会感到有些不安,其实高校中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年轻教师,不希望因此给大家带来‘年龄焦虑’。张林峰表示,未来希望通过自己的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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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据“大连发布”,大连市发布《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及,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发放购房券,对符合领取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在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基础上,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再分别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生3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对其他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比照上述标准发放购房券;对于大专、中专、技工院校等毕业生在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发放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支持各类人才在大连市购房。 同时,对符合领取大连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36个月),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住房补贴。 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方面,完善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系统,加大存量安置力度。购买1万套存量商品房用于城中村动迁居民安置,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撑保障作用方面,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全市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1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此外,持续落实人才、多子女家庭等贷款支持政策,调整后博士研究生家庭最高可享受200万元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最高可享受120万元贷款额度。持续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和保障房购房首付款。 以下为政策全文: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响应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批量调降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
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万余元
在“指导意见”出台的2020年,老旧小区的各种隐患开始暴露,中国经济虽然进入疫情状态,不过高速增长势头未减,虽然“指导意见”留有“居民出资”的活扣,但一般地方政府仍有充足财力,来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你个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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