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每一天都是充满年味的,家家户户都在为迎新年做各种准备,腊月二十七是春节前夕的重要日子,这一天有许多传统习俗和讲究,别管有钱没钱,有5件事要记得做,来年大吉大利、福运亨通。 “腊月二十七,宰公鸡”是这一天…
網址:anatolt.ru/t/del-timestamp-srt.html 功能:一個簡單的線上工具,將SRT檔案貼到左邊欄位,點擊「Do the job!」即可移除時間戳,結果顯示在右邊欄位。適合快速處理單個字幕檔案。 優點:直觀,無需註冊。
1.【总体要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应当立足于简化民事诉讼程序,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 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符合约定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 2.【适用范围】下列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湖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标的额超过湖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权属明确、事实清楚的侵害摄影、美术、音乐或文字等作品的著作权案件; (2)权属明确、事实清楚的侵害商标权案件; (3)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4)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知识产权合同案件(不包括技术合同案件); (5)其他简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
Download videos from popular platforms with SaveFrom.net, the leading free online video downloader. Easily save videos in various formats and resolutions. Start downloading now!
季承晚年间写书揭露父亲不为人知的感情生活,向世人展示了季羡林的另一面,也讲述了自己因为父亲对母亲的冷淡而逐渐与父亲疏远的过程。 季羡林虽然和彭德华没有太多感情,但是对她一直很好,只是两个人的关系并不亲密,…  
Download YouTube Subtitles in SRT, VTT and TXT formats with this free subtitle extractor tool or get dual subtitles in any language  
原创 人民政协报 人民政协报 收录于话题#学习民法典296个 委员说法 2020年4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读书活动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  
This website is full of free tools to fix your subtitles. If you need to convert, sync, or clean your subtitles, then this is the right place. Subtitle Tools 網址:subtitletools.com 功能:提供多種字幕處理工具,包括「Extract text」功能,可以移除時間戳並將字幕轉為純文本。支援批量上傳多個檔案,甚至可以上傳ZIP壓縮檔處理。 優點:支援多檔案處理,適合長字幕或多段內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4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负责办理法律规定可以由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需要由最高检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体现了党中央对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对严惩司法腐败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最高检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大局的履职担当,标志着检察侦查专业化发展迈上新台阶。该厅的设立将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统筹加强检察侦查机制、机构和专门化建设,更好地助力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市级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检察侦查机构。  
当事人败诉后,刑事自诉法官枉法裁判!法院:不予受理   基本案件事实:因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败诉而控告原一、二审法官犯虚假诉讼罪、伪证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诉案件。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数起案例,法院认为,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渎职类犯罪,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范围,也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也不属于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依法受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范围。此类案件系公诉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8)鄂13刑终150号上诉人(原审自诉人):金忠芳...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诉被告化学工业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化学工业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含有涉案图片黄果树瀑布的图书《贵州/西行部落》,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二千七百五十元。     原告诉称:原告是摄影作品集《中国图片库》的著作权人。被告在其出版发行的图书《贵州/西行部落》(以下简称涉案图书)中,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中国图片库》中的摄影作品黄果树瀑布,图片编号为0798。被告将该图片使用于涉案图书的封面、第4页、第153页。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享有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故诉请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1、原告不是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原告所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原告系以委托人身份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而根据原告提交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中原告是以受让的方式取得著作权。同一作品上不能同时发生著作权的自然取得和继受取得,故被告不认可原告是《中国图片库》的著作权人。     2、原告非《中国图片库》的唯一著作权人。《中国图片库》光盘外包装上列明了电子工业出版社与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两个单位。除了上述署名外,并无标明此光盘的版权所有人。故《中国图片库》的作者应为电子工业出版社与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告签署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中并没有电子工业出版社签名并表明意见,故原告受让取得《中国图片库》部分著作权是存在法律瑕疵的。     3、《中国图片库》是否为合法出版物尚不确定。依据1998年1月1日施行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进口、发行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前款规定的电子出版物经营活动。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张挂许可证,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不得超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出版物经营活动”。原告未证明电子工业出版社于1998年《中国图片库》出版、发行时已具有此种许可。而北京全景图片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也具有此种许可亦不明确。在中国标准书号信息网“电子出版单位信息”一栏,公开查询得知以下信息:电子工业出版社的出版者前缀(曾用前缀)...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案例与裁判文书 153 篇期刊 1 篇专题参考 6 篇   第六条 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案例与裁判文书 1664 篇期刊 2 篇专题参考 4 篇   第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法律法规  
帮助您从youtube,Viki,Facebook,Dailymotion等站点转换编辑和下载字幕,轻松  
  原标题:因一张人民币图片,全景视觉起诉内蒙古一报社侵权并索赔万元   内蒙古“北方新报”微信公号4月16日消息,在视觉中国四处起诉图片侵权引起众怒之际,北京互联网法院于4月15日在网上又审理了一起图片侵权案,这场官司的原告是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全景),被告则是鄂尔多斯日报社,原告诉称被告侵权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人民币图片。   当日14时30分,北京全景与鄂尔多斯日报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上开庭审理。北京全景在法庭上诉称,该公司发现鄂尔多斯日报社在其新浪微博“鄂尔多斯日报”中擅自使用北京全景享有著作权的编号为1E...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2004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9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  第四条 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第二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   第七条 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二)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  (三)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四)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设立宗旨;  (三)业务范围;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五)会员大会的最低人数;  (六)理事会的职责及理事会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七)管理费提取、使用办法;  (八)会员加入、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条件、程序;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的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九条 申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提交证明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的材料。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自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发给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其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将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到国务院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依法登记的,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登记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下列因素制定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使用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时间、方式和地域范围;  (二)权利的种类;  (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和收取使用费工作的繁简程度。  第十四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使用情况制定使用费转付办法。  第十五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修改章程,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核准后,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依法撤销登记的,自被撤销登记之日起不得再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活动。 第三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   第十七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会员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召集。理事会应当于会员大会召开60日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拟审议事项予以公告;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报名。报名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少于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时,理事会应当将会员大会报名情况予以公告,会员可以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补充报名,并由全部报名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举行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使用费收取标准;  (三)制定和修改使用费转付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  (五)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使用费转付方案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取管理费的比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0%以上会员或者理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  理事会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但是换届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四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第十九条 权利人可以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授权该组织对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管理。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  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并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后,即成为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  第二十条 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该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该合同有效期内,权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业务材料。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通过与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相互代表协议的境外同类组织,授权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其依法在中国境内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前款所称相互代表协议,是指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的同类组织相互授权对方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集体管理活动的协议。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应当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  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  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  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权利信息查询系统应当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种类和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授权管理的期限。  权利人和使用者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的信息进行咨询时,该组织应当予以答复。  第二十五条 除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支付的使用费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根据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与使用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  第二十六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以事先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取。统一收取的使用费在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经协商分配。  第二十七条 使用者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时,应当提供其使用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使用的方式、数量、时间等有关使用情况;许可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使用者提供的有关使用情况涉及该使用者商业秘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  第二十九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转付使用费,应当编制使用费转付记录。使用费转付记录应当载明使用费总额、管理费数额、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有关使用情况、向各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等事项,并应当保存10年以上。 第五章 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   第三十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一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记录,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阅:  (一)作品许可使用情况;  (二)使用费收取和转付情况;  (三)管理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权利人有权查阅、复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财务报告、工作报告和其他业务材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十三条 权利人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  (一)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的加入条件要求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会员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要求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的;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按照规定收取、转付使用费,或者不按照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的;  (三)权利人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记录、业务材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四条 使用者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未根据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  (三)使用者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记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五条 权利人和使用者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并应当对监督活动作出记录:  (一)检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本条例及其章程的规定;  (二)核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及其他有关业务材料;  (三)派员列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第三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将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的;  (三)未根据公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超出业务范围管理权利人的权利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与使用者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给权利人、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权限罢免或者解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拒绝与权利人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会员退出该组织的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取管理费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转付使用费的;  (五)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或者其他有关业务材料的。  第四十一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国务院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或者连续中止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吊销其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撤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使用者能够提供有关使用情况而拒绝提供,或者在提供有关使用情况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中止许可使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擅自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分支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由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审批和监督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审核,并将其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 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的,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  负责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作品使用情况查询系统,供权利人、使用者查询。  负责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其收到的使用费中提取管理费,管理费按照会员大会决定的该集体管理组织管理费的比例减半提取。除管理费外,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从其收到的使用费中提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Template Settings
Select color sample for all parameters
Red Green Olive Sienna Teal Dark_blue
Background Color
Text Color
Select menu
Google Font
Body Font-size
Body Font-family
Direction
Scroll to top